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保证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2017年开展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硕导遴选条件
本次导师遴选按照《西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硕导遴选细则》)(西师发〔2014〕164号) (附件一)规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进行。
二、遴选流程与时间安排
1. 2017年9月10日—10月10日:请各学院向全体(含临时出差或请假)教师传达学校硕导遴选通知;申请人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对应的材料(附件二,共分四类),并提供本人自2012年(含)至今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及奖励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 10月16日—20日:各学院严格按照相关硕导遴选条件完成对申请人资格初审工作,并将初审结果及时反馈申请人。
3. 10月23日—27日:各学科建设分委员会组织专家组进行公开答辩,并根据导师队伍建设需要和答辩情况签署推荐意见。
4. 10月30日:各学院分类将相应的《汇总表》、符合条件申请人的填报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及成果复印件按相关要求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学位办”)。校学位办不接收个人申请。
5. 11月1日—11月30日:校学位办会同人事处(职改办)、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复审。
6. 12月上旬:校学位办向学院反馈复审结果。
7. 12月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
8. 2018年3月:学校发文聘任。
以上时间安排务请各学院严格执行,确保此次导师遴选工作顺利完成。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根据归属学科,结合自身实际和学院学位授权点情况申请相应导师类型,并选择对应的表格进行填报。
2.各类硕士研究生导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学院盖章,并提交电子文档。
3.以下材料与《汇总表》同时上报:
(1)校内教师申请科学学位指导教师、校内教师申请专业学位指导教师、校外人员申请科学学位指导教师的,提交一份对应的《简况表》和《申请表》;校外人员申请专业学位实践指导教师的,提交对应的《登记表》。
(2)论文、论著、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及奖励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附成果清单)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一份),封面格式见附件三。
4.科研成果级别的认定,请依据《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西师发〔2011〕231号)(附件四)进行审定。
5.申请人原件请学院暂行妥善保留以便备查。
6.申请材料可从校学位办网站 http://xwb.nwnu.edu.cn 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赵 军 7971216 (政策解释)
李 夏 张之佐 7971074 (材料报送)
电子邮箱:xwb@nwnu.edu.cn
附件:
一、《西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
则(修订)》(西师发〔2014〕164号)
二、校内教师申请科学学位指导教师材料
校内教师申请专业学位指导教师材料
校外人员申请科学学位指导教师材料
校外人员申请专业学位实践指导教师材料
三、成果复印件装订封面格式
四、《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西师
发〔2011〕231号)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