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15浏览次数:17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适应信息化背景下教与学方式方法的变革要求,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引领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西北师范大学2016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学校教学研究项目选题要注重解决学校教学过程或教学管理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受益面要尽量覆盖全校师生;要注重解决院(系)教学过程、教学管理或专业建设中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受益面要尽量覆盖全院或本专业师生。

2.教学研究项目选题内容从卓越教师培养,教学信息化建设,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课程资源建设,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五个能力体系建设(人文情怀、国际视野、系统思维、批判性创新思维和信息化应用能力)等方面综合开展,也可以根据人才培养过程的具体情况、研究问题性质和研究条件自行申报项目,对不在以上范围中的申报项目,评审时要严格控制立项数量。

3.项目申报以团队方式组织,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工,鼓励校内联合,并欢迎校外行业专家参与研究工作。重点项目团队人数以5—8人为宜,一般项目团队人数以3-5人为宜,本校参与研究的人数应不少于团队人数的三分之二。

4.为确保研究质量,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参与人限报最多2个项目。上一期未结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立项课题。

5.项目负责人应先向相关学院(部门)提交《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相关学院(部门)受理后,组织开展申报项目的论证和审核初评,将审核初评通过的项目签署意见后由学院(部门)统一报送到教务处。同时学院(部门)留存一份,项目负责人留存一份。

请各学院(部门)于2016年5月12日前将本单位申报的《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及《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申请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教学9号楼1306室),同时发电子文档至jiaoxk@nwnu.edu.cn。以上材料表格可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二、项目管理

1. 教学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项目评审采用会议评审的方式,以竞争性申报遴选方式评审确定。所有申报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公开汇报答辩。评审委员会在审阅申报材料、听取汇及质询报答辩后进行投票表决,确定立项项目。

2.获准立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要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立项项目任务书》(一式三份),经学院(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由学院(部门)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评估,两者均采取书面汇报和现场查看及质询的方式进行。对未能按研究进度推进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要提出改进方案,并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立项项目调整申请表》,经学院(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待学校批准后方可继续实施;对未能按计划开展实质性工作的项目将中止经费支持,并取消项目负责人两年内的各类教学研究项目申请资格及教学评优评奖资格。

4.各学院(部门)要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项目应在规定时间(一般以2年为宜,不超过3年)内完成。在中期评估之前,项目负责人要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并提交研究成果;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立项项目结项书》并提交研究成果。

5.经费资助。对获准立项的项目,学校统一划拨资助经费,有条件的学院应对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

三、项目说明

教学研究工作是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内容,是培育教学成果的有效途径。教学研究不只局限于对传统的课堂教学和学习的研究上,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换思维,充分认识到教学和科研互为依托、互为动力的关系,坚持科研的育人性和教学的学术性,努力推进科研与教学融合,从更广阔的视角考虑人才培养,钻研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学校教学成果奖原则上从学校教学研究项目成果中评选产生。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支持和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工作,确保教学研究项目的质量。

 

附件: 1.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2.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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