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和《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延长修业管理暂行规定》,教务处组织对2015届4562名本科学生进行了毕业学分审核和毕业资格审查。截止2015年6月15日,全校共有4297名2015届本科学生通过毕业资格审查,265人暂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现就进一步做好2015届本科学生毕业(结业、肄业)资格审查相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相关规定
1.现已完成总学分达到教学计划规定毕业总学分90%以上的2015届本科学生,学校将按照结业处理。结业后两年内修满学分者,由本人申请,经学院主管院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可换发毕业证书;两年内仍达不到毕业要求学分或不申请的,学校不再受理换发毕业证书,请学院将此情况务必通知到拟结业学生本人。
2.现已完成总学分在教学计划规定毕业总学分50%-90%的2015届本科学生,可按结业或延长修业两种情况处理。由学院负责征求学生本人意见,申请延长修业学生需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延长修业申请表》,未提出申请者,学校将按照结业处理。
3.现已完成总学分在教学计划规定毕业总学分25%-50%的2015届本科学生,可按照肄业或延长修业两种情况处理。由学院负责征求学生本人意见,申请延长修业学生需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延长修业申请表》,未提出申请者,作肄业处理。两次延长修业且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毕业总学分的学生,学校按照肄业处理,由学院负责告知学生本人。
4.现已完成总学分低于教学计划规定毕业总学分25%的2015届本科学生,学校拟作肄业处理,由学院负责告知学生本人。
5.学生在结业期内所修课程及学分,须按照延长修业的有关规定缴纳费用。
二、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于6月17日前对暂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查学生的修读课程学分及成绩登载情况进行认真核对,积极配合教务处做好2015届毕业生毕业学分和毕业资格补充审查工作。
2.请各学院于6月17日下午6:00前,务必将本学院2015届毕业生暂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核学生的处理意见(含申请延长修业学生填写的《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延长修业申请表》一份,由学院加注意见并盖章),报教学6号楼B110室。
3.各学院须于7月11日前,完成本学期仍在修读低年级课程的2015届本科学生的课程考试和成绩录入工作。
4.本次工作涉及2015届本科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确保通知到每一名暂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的2015届本科学生,并留存好相关文字记录。
附件1.《2011级未通过毕业学分审核本科学生统计表》
教 务 处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