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师办发〔2015〕9号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学校第五十六届本科学生实习工作将于2015年6月开始。参加本届实习的学生有4930人,其中汉语言文学等23个师范专业的2439名学生参加教育实习,法学等47个非师范专业的2491名学生参加专业实习。为了切实做好本届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2015年6月—2016年4月。
二、实习内容
1、教育实习:联合编队教育实习、新疆实习支教、“国培计划”顶岗置换、学校“双联”点实习支教、甘南幼儿园顶岗支教、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实习支教工作。
2、专业实习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第五十六届实习指导委员会,负责领导和检查各学院的实习工作。实习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万明钢
副主任:王治和 杨旭东 李瑾瑜
委 员:马世年 何玉红 张定强 丁晓斌 赵惠强 孙 健 曹 明 杨立勋 王世勤 凌 茜 陈 虎
邓小娟 张学忠 王润平 李永祥 任小康 摆玉龙 杨志旺 张腾国 赵 军 俞树煜 杨 华
高亚芳 武和平 杨纳名 胡 勇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王 兴 屈文燕 王 刚 贺 玲 高建波
各学院要从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重视实习工作,同时成立由主管院长担任组长的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实习各项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教育实习
1、联合编队教育实习。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西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教育实习工作条例》对各自职责的规定和教育实习工作流程对相关工作的具体时间要求,及时主动地完成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教务处要从宏观层面安排协调、检查督促教育实习工作,bat365官网登录入口要统筹安排、组织实施教育实习各项具体工作,各学院要积极配合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做好本学院抽调带队指导教师的动员、学生分配工作。具体做好以下方面:
(1)稳步拓展实习基地学校。在数量基本满足需要的前提下,以提高质量为主,在筛选实习基地学校时更加注重从省级示范性高中等条件相对较好的学校中选取,逐步提高实习基地学校对于教育实习的指导力量和支持水平。
(2)进一步落实好与现有实习基地学校的实习工作协议,通过市(州)、县教育局参与督促、我校带队指导教师协调沟通等渠道,促使实习基地学校更加重视教育实习,使实习学生生活条件得到落实、教学工作得以合理安排、指导教师合理配置,落实好指导教师的责任,切实做到指导教师检查学生教案、听试讲、听课、课后辅导。
(3)进一步完善我校带队教师的职责。带队教师驻点在一所学校内,全程参与教育实习工作。主要职责:提前联系所安排的实习基地学校,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带领实习学生赴实习学校、按时回校;落实好与实习基地学校的工作协议,落实基地学校教师向实习生介绍本学科教改情况,传授教学经验;安排实习生见习听课,指导实习生备课、试讲、上课;主持评议会,帮助实习生改进教学;指导实习生批改作业、进行课外辅导;指导实习生开展班主任工作和教育调研活动。每周召开2次以上的情况通报会,听取每一位实习生至少1次预讲、1次上课、1次评课,填写好带队教师日志。
(4)根据各基地学校的开学情况,联合编队教育实习时间调整为第七学期第3周开始,实习时间为第3周至第10周,第1-2周正常上课。
(5)继续做好实习基地学校校长、教务主任论坛,从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加强信息化在教学中的应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完善教育实习组织管理、实习过程及具体环节、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等方面同基地学校负责人进行对话与交流。
(6)继续支持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开展教育实习专项研究。
2、继续做好新疆实习支教工作,教务处要统筹安排,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
3、bat365官网登录入口继续做好“国培计划”顶岗实习工作。
4、bat365官网登录入口要做好学前教育专业赴甘南藏族自治区支教实习活动的总结工作。
5、各相关学院做好学校“双联”点礼县白河农中实习支教
工作和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实习支教工作。
(二)专业实习
非师范专业实习要与人才培养模式紧密结合,切实完善专业实习大纲,充实实习内容,规范实习过程,增建实习基地,拓宽实习渠道,增加实习时间,提高实习质量,加强实习安全保障。建立与企事业单位、公司的联系与合作制度,根据企事业单位、公司的需求适时调整实习方案。
1、各学院专业实习工作要根据人才培养、专业培养要求及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增加专业实习时间。学校鼓励各专业实习时间增至一学期,有条件的专业从第6学期暑期开始实习工作。
2、各学院要选择专业对口、影响较大的实习单位,开展专业实习。
3、制定修订专业实习大纲,充实实习内容。
4、各专业结合专业特点自行设计、编印统一要求的专业实习手册,规范实习过程。
5、加强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专业实习质量,引导学生力争在实习中出优秀成果,为就业奠定良好基础。
6、各学院要认真选派专业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教师担任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与实习单位密切配合,认真指导,确保实习质量。同时各学院要加强对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情况的检查力度。
7、各学院要继续加强专业实习基地建设,增建一批稳固的专业实习基地。同时要认真落实具体实习单位,保证实习时间和质量,协商安排师生的食宿问题,保证实习工作顺利完成。积极开展实习工作的探索和研究,鼓励指导教师进行实习调查研究。指导教师要引导鼓励学生开展调查活动,撰写实习总结或研究论文。
8、学校在实习经费分配中,继续执行增加实习时间相应增加实习经费的支持政策。
(三)认真执行实习成绩评定办法,严格实习成绩的考核。评定成绩要坚持评定标准,公正合理。对违反实习规定和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实习生,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计。
(四)实习结束后,各学院要以成果展览会、汇报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认真总结,并认真做好优秀实习组织工作者、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学生的评选推荐工作。其中优秀指导教师按指导教师总数的25%推荐,优秀实习学生按实习学生总数的15%推荐。各学院于实习结束15日内将本学院实习书面总结材料,优秀组织工作者、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学生的推荐名单及单行材料,优秀实习调研报告或论文一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附件:1、优秀实习组织工作者、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优秀实习学生评选条件
2、优秀实习组织工作者、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基础教育研究合作基地学校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实习学生评选推荐表
3、西北师范大学实习安排表(样表)
西北师范大学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