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09浏览次数:11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管理,切实促进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不断提高,现就 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日程安排 

2014年12月12日(第七学期15周)前确定论文选题,完成开题报告并通过学院审核; 

2015年4月24日(第八学期8周)前完成毕业论文撰写; 

2015年5 月22日(第八学期12周)前完成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 

以上为学校的整体日程安排,各学院可在保证按时完成毕业论文工作的前提下结合专业特点确定本学院工作日程。 

二、开题报告抽检 

为保证毕业论文前期准备工作的质量,为后续论文的撰写打下良好基础,2014年12月中下旬(第七学期16、17周),学校将对开题报告进行随机抽检,对不符合要求的开题报告,将予以通报并责成整改。 

三、开展“盲检”抽查工作 

为加强毕业论文的质量监控,学校将在撰写论文工作的中后期,继续开展毕业论文的“盲检”抽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盲检”工作细则见教务处的后续通知): 

2015年4月初:本科毕业论文“盲检”抽查工作启动; 

2015年4月下旬:教务处公布随机生成的“盲检”抽查名单,各学院提交被抽查到的本科毕业论文; 

2015年5月上旬:教务处外请专家对被抽查论文进行“盲检”评审,“盲检”成绩与评语均写入被抽查学生的《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盲检评审表》,评审表将作为学生毕业论文的组成部分一并存档。 

四、注意事项 

1、毕业论文选题内容的年更新率须在三分之一以上,学院须尽量多列选题,避免学生重复选做。 

2、学院应加强对教师指导毕业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监控,进一步加强指导教师的责任心,指导教师需规范论文评语的写作,避免论文评语格式化、言之无物。 

3、完善成绩评定工作。毕业论文成绩的指导教师预评、答辩小组初评、答辩委员会终评均为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请各学院规范成绩评定,统一成绩评定标准。 

4、规范论文总结写作。毕业论文总结是对毕业论文工作各个阶段的全面概括,内容包括:学院在毕业论文工作中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工作特色和取得的显著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等,并对学校毕业论文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请各学院重视论文总结,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五、存档材料装订 

各学院存档毕业论文材料装订格式如下:一个学生的所有材料装订在一起,按论文原稿→开题报告→指导记录→答辩记录→其他材料排列。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请各学院及时上报以下材料(相关表格登陆“教务处—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下载): 

(1) 《毕业论文(设计)统计表》 

(2)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成绩报表》 

(3)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4)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5)  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教务处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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