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参与式研讨课是指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应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手段,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过程,通过师生共同交流、研讨使学生深刻领会和掌握所学知识的课堂教学模式。大力推进探究式讨论、启发式、参与式教学,加强师生互动,将推动全校各专业的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考试方法的全过程改革。为了通过推进教学方法改革,努力钻研、探索、掌握科学的教学方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西北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西师发 [2013] 84号)精神,学校决定启动第二批参与式研讨课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与条件
1、申报项目课程应当是面向普通本科生开设的专业课程,且适合采用参与式研讨教学模式。
2、申报项目课程负责人承担本门课程教学2次(含2次)以上,教学效果良好。
3、申报项目课程应具有良好的前期课程建设基础,具有进行教学改革实践的相关条件。
4、每个专业申报1-2项参与式研讨课教学改革项目。
5、首批已立项的课程不再参与本次申报立项。
二、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的课程负责人需提交《西北师范大学参与式研讨课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1)。
三、申报时间
2014年10月8日前,各学院统一上报《西北师范大学参与式研讨课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西北师范大学参与式研讨课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教学9号楼1304室),同时发电子版至jiaoxk@nwnu.edu.cn;联系电话:7971611。
四、项目资助
1、经学校评审确定立项的课程,本课程的教学工作量加权1.2-1.5计算。
2、对建设应用效果好的课程,学校资助课程主讲教师参加全国性教学研讨会议。
3、经学校评审确定立项的课程,给予本课程一定经费的项目资助,计入主讲教师津贴。
五、项目建设与应用
1、在项目立项实施期间,学院要组织专业教师和院级教学督导至少听课2次,学校组织校级教学督导至少听课1次,并及时指导,反馈意见。
2、已立项建设的参与式研讨课,项目实施期间,所属学院至少组织1次公开观摩教学。
3、对于建设应用效果好的课程,学校以公开教学观摩等形式宣传推广经验。
4、立项建设的课程自立项起,至少要连续开设4年。
为保证参与式研讨课教学改革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教师深入研讨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各项事宜。
教 务 处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