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关于申报推荐2014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24浏览次数:15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甘教高20108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甘教高函〔201416 号)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各学院推荐的省级特色专业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发展方向,鼓励我校优势、特色专业积极申报。优先遴选甘肃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产业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

2.教学改革整体领先,能在本学科专业领域起到示范作用。专业建设方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

3.人才培养方案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注重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4.专业教学基本条件良好,经费投入满足持续发展需要,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条件满足实践教学要求,与相关行业、企业联系密切,具有很强的相关学科专业支撑和良好的专业发展前景。

5.专业带头人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学术知名度,专业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合理,有良好的科研背景或专业技术背景。

6.申报专业一般应有3届以上毕业生。培养的学生质量较高,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近三年招生、就业情况良好,毕业生受社会和市场欢迎,用人单位的综合评价好。

7.已经评为国家级或省级特色专业的专业不再重复申报省级特色专业。

二、推荐程序

1.推荐办法。学校将本着实事求是、严格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专门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推荐,择优上报。

2.推荐材料。《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申报书》(附件1)、《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相关背景材料(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方案、人才培养方案等)。

申报书、相关材料等要做到内容精炼、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工作。

三、推荐限额和时间

推荐限额:每学院最多申报1个特色专业。请各学院务必将书面申报材料在2014430日前上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教学9号楼1304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jiaoxk@nw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四、评审时间及其他

学校将于20145月上旬召开评审会议进行评审,申报专业须由本专业负责人进行答辩,召开评审会议后推荐两个专业申报省级特色专业。

 

 

附件:1.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申报书》

2.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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