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1-25浏览次数:118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研究生掌握先进的心理学理论与方法,具备独立从事心理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能力的高级科学研究人员及高层次的社会工作者。

本专业研究生必须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选修第二外语,能够熟练使用一种外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数据资料的分析和处理,并具备对相关学术领域内热点问题敏锐的洞察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品德。

二、研究方向

1.认知发展与教育心理

2.社会性发展与教育

三、学习年限及应修学分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原则上为4年。如确需延长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1-2年。博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制内原则上不允许提前毕业。

至少须修满20-2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17-19学分,实践环节3学分。

课程设置及考核方式(具体见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五、培养方式

研究生由导师及导师小组全面负责培养,课程学习和研究并重;专业课的学习可采取系统讲授、重点辅导、讨论讲座以及任课教师指定参考文献、书目,学习阅读后写综述等多种形式。

六、学位(毕业)论文

学位(毕业)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独立完成,时间不少于两年。博士研究生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学校的有关规定(外语水平、科研成果)后,可在导师及指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应有创新性或学术价值,开题须经指导小组论证。论文选题必须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相关文献查阅,了解国内外本专业领域的研究历史和现状前沿,选择本专业内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的问题作为论文选题。开题前应由博士研究生申请,导师负责进行开题报告,报告通过后进入正式论文的研究与撰写阶段。

论文完成后,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规定及程序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答辩合格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表决通过后,授予教育学博士学位。

 

附: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课程

类别

课程名称

开课

学期

学时

总学

时数

学分

任课教师

姓名及职称

是否

学位课

考核方式

必修课

公共课

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3

54

3

政法学院

学位课

考试

第一外国语

一、二

4

144

4

外语学院

学位课

考试

理论

心理学原理

2

36

2

王光荣 教 

学位课

考试

心理学研究方法

2

36

2

周爱保 教 

  沛 教 

学位课

考试

高级心理统计

2

36

2

周爱保 教 

学位课

考试

专业课

发展心理学

2

36

2

周爱保 教 

  沛 教 

学位课

考试

教育心理学

2

36

2

万明钢 教 

学位课

考试

心理学研究进展

2

36

2

周爱保 教 

学位课

考试

专业选修课

社会认知与发展专题

2

36

2

周爱保 教 

  沛 教 

 

考试

认知发展与教育心理专题

2

36

2

周爱保 教 

 

考试

科研实践

在学院内公开作学术报告1次以上(1学分)

至少参与学术调研1次,以撰写调研报告为考核依据(1学分)

撰写科研项目申请书1份以上,以导师签字的项目申请书为考核依据(1学分)

总学分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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